香港 |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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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豪大律师首先于美国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然后于香港取得法学士学位。他于2002年开始正式执业。
他于2012年至2013年于香港法庭担任暂委裁判官。他亦自2010年起投入《Archbold Hong Kong》的编辑工作。
他是香港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香港警队纪律委员会担任法律顾问。
他对民事及刑事案件均有兴趣,特别是刑事案件。他拥有处理欺诈、贪污、洗黑钱及有关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罪行及法规的丰富经验。他亦参与过多宗瞩目案件的辩护工作,当中不乏审讯超过100日的案件。
近年, 他已为超过40家成功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就一系列公司合规问题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