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9年获认许

林凯欣大律师

认许

香港 2019

教育资历

法学专业证书 (香港大学)
法学士(荣誉学位) (香港大学)
社会科学学士(政治学与法学)及法学士(荣誉学位) (香港大学)

执业履历

林凯欣大律师于实习期间师承黄敏杰资深大律师、黄添伟大律师、严斯泰大律师、高东利大律师、邓乐勤资深大律师及黄锦娟大律师,并于2020年实习期满后加入本大律师事务所。

林大律师持续发展刑事及民事范畴的法律工作,也在广泛的执业范畴上拥有一定的经验。 林大律师曾于原讼法庭、区域法院、裁判法院担当代讼人(独自处理或与其他大律师共同处理)。

林大律师在各范畴的刑事案件上均有经验,并在原审及上诉庭处理过一系列的刑事案件,包括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洗黑钱罪、贪污、诈骗、性罪行、伤人罪行、刑事毁坏、一般及严重道路交通罪行(包括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与危险药物及入境条例相关的控罪。 林大律师也有在高等法院为被告人作保释申请的经验。 此外,她亦有不时到警署、廉政公署、入境事务处及劳工处为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探访。

林大律师于其首年执业期间,便在黄敏杰资深大律师的带领下(及与梁耀炜大律师共同处理),在一宗历时长达85天的区域法院案件(有关三名明爱医院眼科医生涉嫌犯下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中代表第一被告抗辩(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邱承建及另二人 DCCC 1092/2018)。 第一被告最终被判三项控罪全部不成立。

其后,林大律师于一宗有关港交所首次公开招股审查组联席主管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贪污案中,在区域法院代表第一被告抗辩(由黄敏杰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童秀仪大律师共同处理),被告人最终被判两项控罪全部不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诉 杨金隆及另一人 [2021] HKDC 1560; [2022] 5 HKLRD 1082)。

除刑事案件外,林大律师亦于以下的民事诉讼范畴拥有一定经验,包括合约法、信托法、土地法、遗嘱认证法及家事法。 林大律师不时被委托代表申请人作出不同的非正审申请,包括临时禁制令及资产冻结令。 她于其中一宗高等法院案件成功为原讼人向法庭取得一项针对被告人的资产冻结令以及简易判决,涉款约港币1,500万(翁伟文诉梁国邦 [2020] HKCFI 2657; [2021] HKCFI 896)。

林大律师接受大律师事务所各专业范畴有关诉讼及寻求法律意见的委聘。

语言能力

操流利英语、粤语及普通话

案件摘录

刑事案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 与谢耀陞及冼玉翎 (CACC 235/2023):代表被告人成功向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申请等候上诉保释(由余承章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李咏文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周永恒 (TMCC 866/2023):代表被告人就裁判法院一宗「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及「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案件作认罪求情(独自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莫梓枫 (STCC 2075/2023):代表被告人就裁判法院就一宗「没有提供呼气样本」案件作认罪求情,被告人最终被判社会服务令(独自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黄智美 [2023] HKCFI 2557:代表被告人就裁判法院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及一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的判刑提出上诉,最终上诉得直,原本三个月的刑期改以缓刑代替(与李咏文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高永雄 [2022] HKCFI 3275:代表被告人就裁判法院一宗非礼案件的两项定罪提出上诉,最终上诉得直,撤销所有定罪(由黄敏杰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温智君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彭兆衡及另三人 (CACC 281/2021):律政司于区域法院一宗有关中大伍宜孙书院及善衡书院职员串谋诈骗的案件中,就第三被告的脱罪提出上诉(与李咏文大律师共同处理)

林征嫦诉 程练传 (STS 5870-5879/2021):于裁判法院一宗私人检控盗窃超过价值800万财产的案件中代表被告人抗辩,被告人最终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由黄敏杰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傅昶生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杨金隆及另一人 [2021] HKDC 1560; [2022] 5 HKLRD 1082:于区域法院一宗有关港交所首次公开招股审查组联席主管的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及贪污案中,代表第一被告抗辩,被告人最终被判两项控罪全部不成立(由黄敏杰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童秀仪大律师共同处理)

姜祖育及 香港特别行政区 (HCCP 195/2021):代表申请人成功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申请候审保释(由黄敏杰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梁耀炜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杜立衡 (KTCC 1556/2020):于裁判法院一宗袭击警务人员的案件中代表被告人抗辩,被告人最终被判三项控罪全部不成立(由黄敏杰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王国豪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彭兆衡及另三人 [2021] HKDC 644:于区域法院一宗有关中大伍宜孙书院及善衡书院职员涉嫌就小型工程索取报价串谋诈骗的案件中,代表第三被告抗辩,第三被告最终被判罪名不成立,并成功获得审讯讼费(与李咏文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邱承建及另二人 [2020] HKDC 1177:在一宗长达85天有关三名明爱医院眼科医生涉嫌干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的区域法院案件中,代表第一被告抗辩,第一被告最终被判三项控罪全部不成立(由黄敏杰资深大律师带领及与梁耀炜大律师共同处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 何锦祥 (STC 1127/2020):于一宗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案件中,成功为被告人向律政司争取改控较轻的「不小心驾驶」,并成功争取以社会服务令代替监禁式刑罚

梁颂仁及香港特别行政区 (HCCP 606/2019):代表申请人向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作出候审保释申请(由邓乐勤资深大律师带领)

民事案件

岑新麗 已故及欧内斯特法院法团拥有人 (DCCJ 3924/2015):於區域法院成功為原訟人取得一項有關逆權侵佔被告人某地段擁有權的欠缺狀書判決(獨自處理)

World Crown Holdings Limited v Hing Ping Hang Limited (DCCJ 20/2023):於區域法院成功為原訟人取得一項針對被告人的簡易判決,要求被告人將物業空置管有權交還原訟人及支付中間收益(獨自處理)

World Crown Holdings Limited v Sui Sang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Limited (DCCJ 21/2023):於區域法院成功為原訟人取得一項針對被告人的簡易判決,要求被告人將物業空置管有權交還原訟人及支付中間收益(獨自處理)

Intelligent International Group Holdings Limited (HCA 1479/2022):於區域法院成功為原訟人取得一項針對被告人的簡易判決,要求被告人將物業空置管有權交還原訟人及支付欠租/中間收益(獨自處理)

合豐隆有限公司(前稱卓悅化粧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 (HCCW 255/2022):代表公司(答辯人)反對呈請人作出的公司清盤申請(獨自處理)

Cheung Sai Lon v Cheung Sai Ha And Another [2021] HKCFI 904:代表被告人於高等法院成功將一項簡易判決作廢(與高東利大律師共同處理)

Yung Wai Man v Leung Kwok Pong [2021] HKCFI 896:成功在高等法院为原告人取得一项败诉被告人的简易判决,金额约为1,500万港元(与刘启轩先生共同管理)

Yung Wai Man v Leung Kwok Pong [2020] HKCFI 2657:於高等法院成功為原訟人向法庭取得一項針對被告人的資產凍結令,涉及金額約為$1,500萬港幣(與劉啟賢大律師共同處理)

Polimax Spólka Z.O.O. v Mackt Trade Limited And Another HCA 1923/2018:成功為判定債權人向法庭取得一項針對判定債務人的第三債務人的絕對命令,涉及金額約為$500萬港幣(獨自處理)

其他

香港兽医管理局及陈麒吉兽医 (投诉编号: 48-2017):代表当事人就两项作出虚假及误导性陈述的控罪于香港兽医管理局研讯委员会席前抗辩(独自处理)

商业罪行

一般刑事诉讼

一般民事诉讼(包括但不限于合约纠纷、信托法、土地法及遗嘱认证法)

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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