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9年獲認許

林凱欣大律師

認許

香港 (2019)

教育資歷

法學專業證書 (香港大學)
法學士(榮譽學位) (香港大學)
社會科學學士(政治學與法學)及法學士(榮譽學位) (香港大學)

執業履歷

林凱欣大律師於實習期間師承黃敏杰資深大律師、黃添偉大律師、嚴斯泰大律師、高東利大律師、鄧樂勤資深大律師及黃錦娟大律師,並於2020年實習期滿後加入本大律師事務所。

林大律師持續發展刑事及民事範疇的法律工作,也在廣泛的執業範疇上擁有一定的經驗。林大律師曾於原訟法庭、區域法院、裁判法院擔當代訟人(獨自處理或與其他大律師共同處理)。

林大律師在各範疇的刑事案件上均有經驗,並在原審及上訴庭處理過一系列的刑事案件,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洗黑錢罪、貪污、詐騙、性罪行、傷人罪行、刑事毀壞、一般及嚴重道路交通罪行(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與危險藥物及入境條例相關的控罪。林大律師也有在高等法院為被告人作保釋申請的經驗。此外,她亦有不時到警署、廉政公署、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為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探訪。

林大律師於其首年執業期間,便在黃敏杰資深大律師的帶領下(及與梁耀煒大律師共同處理),在一宗歷時長達85天的區域法院案件(有關三名明愛醫院眼科醫生涉嫌犯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中代表第一被告抗辯(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邱承建及另二人 DCCC 1092/2018)。第一被告最終被判三項控罪全部不成立。

其後,林大律師於一宗有關港交所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聯席主管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貪污案中,在區域法院代表第一被告抗辯(由黃敏杰資深大律師帶領及與童秀儀大律師共同處理),被告人最終被判兩項控罪全部不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楊金隆及另一人 [2021] HKDC 1560; [2022] 5 HKLRD 1082)。

除刑事案件外,林大律師亦於以下的民事訴訟範疇擁有一定經驗,包括合約法、信託法、土地法、遺囑認證法及家事法。林大律師不時被委託代表申請人作出不同的非正審申請,包括臨時禁制令及資產凍結令。她於其中一宗高等法院案件成功為原訟人向法庭取得一項針對被告人的資產凍結令以及簡易判決,涉款約港幣1,500萬(翁偉文 訴 梁國邦 [2020] HKCFI 2657; [2021] HKCFI 896)。

林大律師接受大律師事務所各專業範疇有關訴訟及尋求法律意見的委聘。

語言能力

操流利英語、粵語及普通話

案件摘錄

刑事案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高永雄 [2022] HKCFI 3275:代表被告人就裁判法院一宗非禮案件的兩項定罪提出上訴,最終上訴得直,撤銷定罪(由黃敏杰資深大律師帶領及與溫智君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彭兆衡及另三人 (CACC 281/2021):律政司於區域法院一宗有關中大伍宜孫書院及善衡書院職員串謀詐騙的案件中,就第三被告的脫罪提出上訴(與李詠文大律師共同處理)

林徵嫦 訴 程練傳 (STS 5870-5879/2021):於裁判法院一宗私人檢控盜竊超過價值800萬財產的案件中代表被告人抗辯,被告人最終被判所有控罪不成立(由黃敏杰資深大律師帶領及與傅昶生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楊金隆及另一人  [2021] HKDC 1560; [2022] 5 HKLRD 1082:於區域法院一宗有關港交所首次公開招股審查組聯席主管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貪污案中,代表第一被告抗辯,被告人最終被判兩項控罪全部不成立(由黃敏杰資深大律師帶領及與童秀儀大律師共同處理

姜祖育 及 香港特別行政區 (HCCP 195/2021):代表申請人(被告人)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作出候審保釋申請(由黃敏杰資深大律師帶領及與梁耀煒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杜立衡   (KTCC 1556/2020):於裁判法院一宗襲擊警務人員的案件中代表被告人抗辯,被告人最終被判三項控罪全部不成立(由黃敏杰資深大律師帶領及與王國豪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彭兆衡及另三人 [2021] HKDC 644:於區域法院一宗有關中大伍宜孫書院及善衡書院職員涉嫌就小型工程索取報價串謀詐騙的案件中,代表第三被告抗辯,第三被告最終被判罪名不成立,並成功獲得審訊訟費(與李詠文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邱承建及另二人  [2020] HKDC 1177:在一宗長達85天有關三名明愛醫院眼科醫生涉嫌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區域法院案件中,代表第一被告抗辯,第一被告最終被判三項控罪全部不成立(由黃敏杰資深大律師帶領及與梁耀煒大律師共同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何錦祥  (STC 1127/2020):於一宗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案件中,成功為被告人爭取改控較輕的「不小心駕駛」,並成功爭取以社會服務令代替監禁式刑罰

梁頌仁 及 香港特別行政區  (HCCP 606/2019):代表申請人(被告人)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作出候審保釋申請(由鄧樂勤資深大律師帶領)

民事案件

合豐隆有限公司(前稱卓悅化粧品批發中心有限公司) (HCCW 255/2022): 代表公司(答辯人)反對呈請人作出的公司清盤申請(獨自處理)

Cheung Sai Lon v Cheung Sai Ha And Another [2021] HKCFI 904:代表被告人於高等法院成功將判決作廢(與高東利大律師共同處理)

Yung Wai Man v Leung Kwok Pong [2021] HKCFI 896:於高等法院成功為原訟人向法庭取得一項針對被告人的簡易判決,涉及金額約為$1,500萬港幣(與劉啟賢大律師共同處理)

Yung Wai Man v Leung Kwok Pong [2020] HKCFI 2657:於高等法院成功為原訟人向法庭取得一項針對被告人的資產凍結令,涉及金額約為$1,500萬港幣(與劉啟賢大律師共同處理)

Polimax Spólka Z.O.O. v Mackt Trade Limited And Another HCA 1923/2018:成功為判定債權人向法庭取得一項針對判定債務人的第三債務人的絕對命令,涉及金額約為$500萬港幣(獨自處理)

商業罪行

一般刑事訴訟

一般民事訴訟(包括但不限於合約糾紛、信託法、土地法及遺囑認證法)

家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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