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6年獲認許

陳滿怡

認許

香港 2016

教育資歷

法學士(榮譽學位) 英國諾丁漢大學
法學專業證書 香港大學

執業履歷

Joyce於2017年在黃敏杰資深大律師、李詠文大律師及錢孝良大律師指導下,完成實習後加入本大律師事務所。於實習期間,她於處理刑事及民事案件均取得豐富經驗,涉足的範疇涵蓋船運、合約、商業、公司、信託、誹謗及白領罪案。

陳滿怡大律師的執業範疇涵括民事與刑事訴訟。陳大律師師承黃敏傑資深大律師、李詠文大律師及錢孝良大律師。她於2016在大律師實習期結束後開始執業,不時受聘 (獨自或跟隨其他大律師) 出席上訴法庭、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家事法院及土地審裁處及裁判法院的聆訊。

在民事案件方面,陳大律師的執業範圍廣泛,案件涵蓋多個執業範疇,並接受一切與民事訴訟有關的工作。陳大律師擁有不同法律領域的訴訟及法律諮詢的執業經驗,包括合約、土地及信托訴訟、樓宇管理、侵權、人身傷亡及僱主賠償索償、公司訴訟、破產及公司清盤、司法覆核、婚姻訴訟、資產訴訟及其他商業及民事糾紛等。

陳大律師正在不同範疇的刑事案件中累積經驗,並接受一切與刑事訴訟有關的工作。陳大律師具有在辯護刑事案件的經驗,包括法律探訪、保釋申請、求情、審訊和裁判法院上訴。她亦不時在裁判法院代表律政司作檢控官。陳大律師曾處理涉及各類型性罪行包括道路交通罪行、性罪行、盜竊、串謀詐騙、違反逗留條件、藏毒販毒、刑事恐嚇、襲擊、及證監會監管事宜等商業罪案案件等。

陳大律師能夠以中文和英文處理案件及起草狀書。陳大律師完成了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認可的調解員訓練。

民事

Ng Yeuk Chu Winnie v. Ng Sung Kui & Anor [2021] HKCFI 2116; HKCFI 2524 – 原訟庭  – 於有關遺產管理人委任的訴訟中代表第二被告 (支持第一被告的委任),案件涉及擅自處理遺產及取消放棄遺囑認證等法律原則的討論,法庭委任第一被告為唯一遺產管理人及命令原告支付兩名被告的訟費;原告其後提出更改暫准訟費命的申請亦被駁回。(獨自處理)

Chiou Hsin Ying v. Wong Shing Yu Byron [2021] HKDC 1225 – 區域法院 – 審訊 – 於有關漏水賠償的申索中代表原告。(獨自處理)

Wu Tak Hung v. Lee Hoi [2021] HKDC 1148 – 區域法院 – 審訊 – 於工程合約糾紛中代表被告 。(獨自處理)

Sit Sau Ming v. Leung May Chun Alison Aliance & Anor [2020] HKDC 137 – 區域法院 – 重審 –於有關違反物業買賣合約的申索中代表原告,案件涉及撤銷合約及同時代表買賣雙方律師就業權提出的要求等法律原則的討論,成功取得強制履行令。(由錢純武大律師帶領)

Man Cheuk Hei Alice v. The Hong Kong Housing Authority & Anor. (HCAL 2142/2019) – 原訟庭  –  於司法覆核申請中代表申請人。(獨自處理)

CYK v. LTH [2020] HKFC 277 – 家事法庭 – 審訊 – 於附屬濟助訴訟的申索中代表呈請人;成功說服法庭答辯人有蓄意轉移/消耗資產,並就答辯人未有披露重大資料而對他作出不利推論。(獨自處理)

The Incorporated Owners of Fortune Gardens v. Chan Grant & Anor [2018] HKLdT 53 – 土地審裁署 – 審訊 – 於業主立案法團因違反大廈公契而提出的訴訟中代表申請人;案件涉及默許及擁有人不容反悔法律原則的討論;成功取得禁制令修復大廈防水層的命令。(獨自處理)

THY v. CHFR [2018] HKCA 240 – 上訴法庭 – 就針對擱置交相呈請提出上訴的許可申請中代表答辯人。 (獨自處理)

Hong Kong Property Mortgage Limited v. Ng Lai Ping Cathy [2018] HKDC 432 – 區域法院 – 審訊 – 案件涉及非法收取費用、提早還款條款、複息及利息計算法律原則的討論;成功代表被告抗拒放債人追討欠款的申索。(獨自處理)

THY v. CHFR [2018] HKFC 10 – Family Court – 家事法庭 – 就針對擱置交相呈請提出上訴的許可申請中代表答辯人。 (獨自處理)

Sit Sau Ming v.  Leung May Chun Alison Aliance & Anor (Unrep.,DCCJ 4453/2008, 12th December 2017) – 區域法院 – 審訊 – 於有關違反物業買賣合約的申索中代表原告,案件涉及撤銷合約及同時代表買賣雙方律師就業權提出的要求等法律原則的討論,成功取得強制履行令。(由錢純武大律師帶領)

3G Finance Limited v. Yao Yuan & Anor (Unrep., HCA 2629/2015, 6th December 2017) – 原訟庭 – 審訊  – 於放債人追討欠款的申索中代表原告,成功取得該申索勝訴的判決。(獨自處理)

Hou Tsun Tat & Otrs v. Wong Wai Chung (Unrep., DCPI 96/ 2015, DCPI 439/ 2015 & DCPI 476/2015, 31st October 2017) – 區域法院 – 於推翻缺席判決的申請中代表被告。 (獨自處理)

刑事

香港特別行政區 關宇軒 (STCC 2606/2021) : 於一宗販毒案件中,成功為被告人爭取改控較輕的「藏毒」罪。(獨自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鄧慶華 (FLCC 1153/2021):於一宗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案件中,成功為被告人爭取改控較輕的「不小心駕駛」,並以罰款$2000處理(無需停牌)。(獨自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劉建洋 (KCCC 2068/2019) – 成功為被告人爭取律政司撤銷3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妨礙司法公正罪。(獨自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葉志偉 Tony  [2019] HKDC 869 – 區域法院 – 代表被告人求情 – 入屋犯法罪及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獨自處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 陳永堂 (ESS 12312/2019):於一宗無牌經營食物業案件中,成功為被告人爭取律政司撤銷檢控。(獨自處理)

語言能力

操流利英語、粵語和普通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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