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蘭及威爾斯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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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2004 |
認可調解員(綜合) | 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 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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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職業課程 | College of Law(倫敦) | 2004 |
法學士(榮譽學位) | 英國東英吉利大學 | 2002 |
本地雙語執業律師
代表客戶在香港不同級別的法庭處理刑事及民事案件。同時亦為客戶提供法律意見及草擬法律文件。
暫委裁判官 |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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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處理商業罪案如由廉政公署及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的罪案、貪污、信用證欺詐、串謀詐騙、洗黑錢、偽造帳目、使用虛假文書方面擁有豐富經驗;而其他類型的刑事案件,包括販運危險藥物、性罪行、工業職安檢控、入境法、商標及版權法亦有涉獵。
部分(個人)處理的刑事案件摘錄
高等法院刑事訴訟 (陪審團審訊)
為一件涉及有關資金流向及虛假交易的繁複專家證供的案件中的第八被告辯護。上述案件於高等法院陪審團審訊六十天。最後,第八被告獲陪審團一致裁定就所有控罪無罪釋放。
為一宗審訊為期13日的販運危險藥物案件辯護。被告獲陪審團一致裁定無罪釋放。該案件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如有關辯方證人曾被無罪釋放的事宜。
為一宗審訊為期7日的販運危險藥物案件進行辯護,被告獲陪審團一致裁定無罪釋放。
為一宗有關販運危險藥物的重審中代表被告進行辯護。審訊為期11日,最後被告獲陪審團一致裁定無罪釋放。
為一宗有關串謀販運危險藥物的審訊中就有關警誡供詞的自願性進行辯護,為期10日。
區域法院刑事訴訟
於區域法院為一宗審訊期逾10日的有關人身傷亡訴訟的詐騙案件辯護。
於區域法院為一宗審訊期逾10日的洗黑錢案件辯護 。
於一宗在區域法院審理,由廉政公署調查一名保險經紀詐騙保險公司的案件中,代表其中一名被告進行辯護,該案件審訊期逾10日。
部分由資深大律師帶領所參與的刑事案件摘錄
在黃敏杰資深大律師的帶領下,於一宗貪污及串謀詐騙案件中進行辯護。該案件涉及因專業特權受到侵害而作出永久終止聆訊的申請。
在張健利資深大律師的帶領下,就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35條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383章)第14條的事宜提出上訴申請。
在黃敏杰資深大律師的帶領下,於區域法院就一宗由廉政公署調查的偽造帳目案件進行辯護。
在黃敏杰資深大律師的帶領下,於區域法院就一宗版權罪行及洗黑錢案件進行辯護,所有被告人均無罪釋放。
在黃敏杰資深大律師的帶領下,於上訴法庭就上述刑事案件提出上訴。
在黃敏杰資深大律師的帶領下,就一宗有關猥褻侵犯的刑事案件提出上訴。
與另一名大律師共同就一宗有關猥褻侵犯的案件提出上訴。
民事案件經驗
代表辯方及控方參與有關普通法索償、人身傷亡、僱主賠償、土地糾紛、婚姻、合約索償、知識產權、公司清盤及上市公司減資的聆訊,及就《精神健康條例》(第136章)第IV部的申請。
獨自處理的民事案件摘錄
普通法及人身傷害索償
代表原訟人進行審訊及反對上訴。
代表被告/第二被告進行審訊、反對上訴許可及為上訴申請訴訟費用擔保。
海事法
就船運事宜申請上訴許可,當中渉及空運提單等法律爭議。
商業法及公司法
土地法
知識產權法/商標法
調解經驗
曾多次於商業、物業及土地糾紛中擔任調解員。
其他相關經驗
代表申請人作免遣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