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18年獲認許

羅紹軒大律師

認許

香港 2018

教育資歷

法學士(一級榮譽) 香港城市大學
法學碩士 倫敦政治及經濟學院
法學專業證書 香港城市大學

執業履歷

Jason於實習期內師承沈偉民大律師、梁照林大律師、李定國資深大律師、石書銘大律師及黃敏杰資深大律師。於2018年實習期滿後加入本大律師辦事處。

Jason正於各範疇的工作累積經驗。尤其在刑事案件方面,曾處理過的案件類型包括但不限於謀殺、性罪行、商業罪案、毒品案件、入境事務案件及交通案件,並曾於高等法院、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擔當代訟人(獨自進行或協助其他大律師)及控方外聘大律師。Jason亦有到警署及懲教院所提供法律探訪。

民事方面,Jason亦有不同的執業經驗,包括商業訴訟、人身傷亡索償及司法覆核案件。

工作及服務

2018至2022 大律師公會新晉大律師委員會委員
2019至今 香港劍道協會名譽法律顧問
2021至今 香港浸會大學兼職講師
2021年3月 政務司司長辦公室2018-2020年度義務法律服務表揚計劃

案件摘錄

HKSAR v Wang Yinan (HCMA 61/2019) 代表上訴人就其盜竊罪定罪上訴。(由黃敏杰資深大律師帶領)
HKSAR v Lee Ting Yat (HCCP 1033/2018) 成功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代表申請人申請保釋等候判刑。申請人於裁判法院被裁定猥褻侵犯罪成,還柙索取報告。
HKSAR v Lee Tse Fung (HCCP 249/2020) 成功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代表申請人申請保釋等候審訊。申請人被控非法禁錮及勒索,於裁判法院被拒保釋。
HKSAR v Yu Lai Kuen & Ors (DCCC 274/2018) 代表被控「洗黑錢罪」之第一被告,被告獲判無罪。(由李頴兒大律師帶領)
HKSAR v Cho Lok Him & Ors (DCCC 691/2020) 代表被控非法禁錮及勒索之第三被告,區域法院法官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被告獲判無罪。(由吳政煌大律師帶領)
HKSAR v Ho Ming-hin & Ors (DCCC 280/2021) 以控方外聘大律師身份檢控涉及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的案件。(由許俊聲大律師帶領)
HKSAR v Ho Fu (STCC 2817/2018) 代表被告人處理其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控罪,被告獲判無罪。
HKSAR v Siao Chi Yung Weslie & Ors (WKCC 2550/2018) 代表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之第二被告,案情指第二被告身為文憑試主考員,向私人補習導師披露試題。(由李詠文大律師帶領)
HKSAR v Lee Kwok Fai (KCS 511136/2020) 代表被告人處理其危險駕駛控罪,法庭裁定被告危險駕駛罪名不成立,改判不小心駕駛。
HKSAR v Wong Tak Lung (STCC 2709/2021) 被告人被控出售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及為售賣或任何商業用途或製造用途而管有應用偽造商標的貨品兩項控罪。經審訊後獲裁定兩項控罪罪名不成立。
HKSAR v Fan Ming Long & Ors (TMCC 78/2022) 代表第一被告處理其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情指第一被告聯同另外四名人士一同襲擊一名男子。經審訊後獲裁定控罪罪名不成立。

語言能力

操流利粵語、英語、普通話及日語。

商業罪行
一般刑事訴訟
民事訴訟
司法覆核及其他公共法訴訟
人身傷害及僱員補償
公民權利
妨礙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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