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02年獲認許

王國豪大律師

認許

香港 2002

教育資歷

王國豪大律師首先於美國取得工商管理學士學位,然後於香港取得法學士學位。他於2002年開始正式執業。

服務經驗及著作

他於2012年至2013年於香港法庭擔任暫委裁判官。他亦自2010年起投入《Archbold Hong Kong》的編輯工作。

他是香港兩家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並於香港警隊紀律委員會擔任法律顧問。

執業履歷

他對民事及刑事案件均有興趣,特別是刑事案件。他擁有處理欺詐、貪污、洗黑錢及有關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的罪行及法規的豐富經驗。他亦參與過多宗矚目案件的辯護工作,當中不乏審訊超過100日的案件。

近年, 他已為超過40家成功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就一系列公司合規問題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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